信件内容
信件标题: | 物业多收费 | ||
来信时间: | 2017-07-30 | ||
信件内容: |
本人是沙依巴克区恰尔巴格街2100号中泰雅居业主,物业公司为新疆中泰民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,最近小区完工交房,物业收取物业费为每平米2元钱,根据《关于规范乌鲁木齐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和停车服务收费新政》,乌鲁木齐高层住宅物业服务费目前的标准分别为0.8元/月平方米、1.1元/月平方米、1.5元/月平方米、2.0元/月平方米,但是该物业公司仅为2级资质,收费远超应收标准,希望政府能够查明,让物业公司给业主一个解释。 |
回复内容
回复时间: | 2017-08-04 | ||
回复内容: |
贾健: 您好!您的来信已收悉,经与沙区社会服务管理局沟通了解,现答复如下: 经查,沙区中泰小区系新疆中泰民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物业服务管理。该物业公司执行四级服务标准。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。 根据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《关于规范乌鲁木齐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和停车服务收费的通知》(乌发改医价【2017】62号)文件规定,未成立业主大会(业主委员会)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的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。根据物业服务质量等级由低到高(从一级到四级)对应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进行调整。高层或者带电梯普通住宅:四级服务2.0元/月平方米。住宅物业服务质量等级按照自治区住建厅《关于批准发布自治区工程建设<住宅物业服务标准>(XJJ056-2013)》(新建标函【2013】14号)执行。每个物业服务质量等级对应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基准,具体收费标准可上下浮动10%。此文件自2017年1月1日开始执行。 故该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未发现价格违法问题。 谢谢您的来信! 市长专线电话办公室 2017年8月4日 |